(三)科学规划生产布局,提高城市蔬菜供给能力。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将“菜篮子”建设纳入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菜篮子”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加快沙坡头区无公害工厂化育苗基地、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形成以镇罗镇、东园镇、柔远镇、腾格里沙漠为重点的10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带。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相协调。
(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切实做好重要商品和货源的组织调运和市场供应。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加快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步伐。引导蔬菜和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销网点,改扩建15个农家店、建设2个蔬菜配送中心,扶持建设1家自治区级大型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自治区级重点蔬菜农产品流通企业和3家蔬菜农产品生产基地,降低流通成本和市场零售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合理规划和建设蔬菜及农副产品早市、夜市和农贸市场,引导百姓到物美价廉的场所购物。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切实解决摊位费过高的问题。督促和引导农贸市场、社区等提高服务水平,方便零售商贩经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加强对蔬菜市场销售的检验检测,保证质量安全。
(五)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中卫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二、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
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蔬菜基地建设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蔬菜种植品种结构和供应档期,合理优化上市档期,确保均衡上市,丰富群众菜篮子。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45万亩(沙坡头区23.6万亩,中宁县7.80万亩,海原县13.6万亩),其中:露地菜21万亩,设施蔬菜面积24万亩(沙坡头区15万亩,中宁县1万亩,海原县8万亩),蔬菜总产量181万吨,设施蔬菜总产量70万吨。沙坡头区设施蔬菜面积日光温室蔬菜达到9.6万亩,小拱棚蔬菜达到53518亩,大拱棚达到1482亩,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48万吨。提高本地蔬菜的市场占有率,确保全市“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