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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卫政发〔2010〕161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以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改善蔬菜流通设施、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供应,确保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首长负责制

  (一)实行“菜篮子”首长负责制。成立中卫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财政、交通、农牧、旅游和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组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

  (二)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菜篮子”工程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多个领域和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信息服务、法律保障等手段,调节生产、流通和消费,最大限度地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市发改委要对“菜篮子”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认真分析研究,做好“菜篮子”价格监测工作,建立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措施,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并协调其他部门做好生产、供应、储备和价格管理。市农牧局要组织粮、油、肉、蛋、奶、水产品及蔬菜的生产,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组织实施。抓好生产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测。研究提出“菜篮子”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生猪等畜禽存、出栏情况监测预报工作。市旅游和商务局要做好“菜篮子”产品市场的供应和流通工作,建立猪、牛、羊等重要副食品储备调节机制。制定肉蛋禽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做好货源的组织和调运,切实保障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做好猪牛羊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消费总量情况的监测和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协调做好粮、油、肉、蛋、奶、水产品及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的运输工作,在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放行,免收通行费,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做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打击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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