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2010〕8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对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10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22%、1.51%,多数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考核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指标以内。但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多发,超全年控制指标,事故隐患在有的领域、地区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起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早安排、早布置、早整改,组织实施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控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监管,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