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0〕5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强化行业监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资本市场有序性的作用,推动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引导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改善执业环境和内部治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1.规模结构合理化。力争通过5年至10年时间,发展培育8家至10家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信誉,能够为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性专业服务的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发展培育2家至3家年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能够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国际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规范发展。
2.组织形式科学化。积极探索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组织形式,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优势互补、联合重组。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自愿、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组建管理公司或集团公司。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外设立分所。
3.人才培养制度化。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改进行业人才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选拔培养50名德才兼备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着力培养350名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普遍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