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安监管办函〔2010〕3号)
各市(州)安监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执法总队:
今年以来,全省安监部门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计划执法、“打非治违”、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了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为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服务决策、促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激励先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局领导同意,在全省安监系统评选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市(州)安监局。
先进个人: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及局属各单位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政务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网络健全,有良好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3.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报送信息,信息报送质量高、时效性强。
4.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热爱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踏实,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3.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上报信息准确及时。
4.本年度内在《湖南安全生产动态》、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发布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全省共评选7个市(州)局为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由省局办公室根据年度内各市(州)局信息报送数及在《湖南安全生产动态》、湖南安全生产信息网上的采用数,从高到低取前7名;评选先进个人3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市(州)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推荐提名。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填写《全省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于11月10日前报省安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