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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湘安办明电[2010]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从前段工作的督查情况来看,工作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仍然在少数地区和行业(领域)存在,非法违反生产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延长行动时间,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原定的10月30日延长至11月30日。11月份的工作,主要以深挖深查、补漏补缺、严打严整为主。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三季度事故多发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前段工作不实不深不细效果不好的,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压升温补火;对已经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组发现并交办的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和保持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出现的一些思想认识偏差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前一阶段宣传不力、声势不大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补课”。要及时公布查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非法违法事故的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是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统筹兼顾,将“打非治违”和“打击超深越界整治矿业秩序”两个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全方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安全生产执法合力。要紧紧抓住依法惩处这个要害,把专项行动抓到实处。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违法乱纪的矿主和业主,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事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将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在同级人民政府网站和地方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充分利用正面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而典型的警示作用,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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