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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湘安监明电〔2010〕14号)


各市(州)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级安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有效改进和加强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仍很薄弱。第四季度各个行业进入生产旺季,赶进度、超能力生产和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问题可能加剧,同时,由于进入秋冬季节,气候条件多变,风干物燥,各种安全条件会随之变化,极易发生中毒窒息、坍塌、冒顶片帮、火灾、爆炸等事故。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落实《2010年全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计划》(湘安监政法〔2010〕 51号),巩固前段计划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现就认真扎实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省局机关各监管处室、执法总队、各市(州)、县安监局要按照全年执法计划和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方案,从10月下旬起,迅速组织对直接监管企业无一例外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在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围绕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有关要求,结合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企业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情况;

  2、地下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的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4、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5、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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