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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赵家蓬区马水长城墙体进行抢救性维修的意见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赵家蓬区马水长城墙体进行抢救性维修的意见
(冀文物发〔2010〕203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赵家蓬区马水长城墙体进行抢救性维修的请示》(张文物发〔2010〕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可对文物本体实施抢救性措施,避免文物本体险情的加剧,同时履行项目立项手续。

  二、目前赵家蓬区内的长城范围形制等尚不清楚,请你局协助当地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赵家蓬区长城进行专项调查,并尽快完善该辖区内长城“四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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