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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人保发[2010]143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我省高技能人才发展目标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号)精神,省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培养、评价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号)精神,现就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建设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加快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不仅是解决当前培养、评价服务能力不足,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和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搭建高层次的公共实训平台,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服务手段不足和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培养、评价、交流工作同步开展,带动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加快本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三)目标任务:未来10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资金和资源方面的优势,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全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建成1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具有开放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满足高精尖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公共培训鉴定服务网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实训服务,为实现素质就业探索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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