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形成一批技术装备雄厚、工艺水平先进、产品结构合理、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质量效益型龙头企业。
4、区域内具备相关产品质量控制的监测需要的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5、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同类产品平均水平。
(三)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目标。
1、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规模以上企业产品出厂检验一次合格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销售额占本区域同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总额75%以上。
3、龙头企业按照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具有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且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技术装备、研发和检验测试手段、产品结构和质量水平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保持全部合格。
5、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加大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水平的投入,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区域产业集群规模明显扩大成为本区域经济支柱行业。
三、整治重点
根据我县实际,列入本年度重点整治的区域和产品是:新村镇海干产品。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慧中(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延海(县农业局副局长)
杨 锋(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克雄(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林 明(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傅志光(陵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陵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克雄兼任。联系人杨克雄,联系电话83332976。
五、责任分工
(一)陵水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海干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海干产品质量安全。
1、今后5年内,每年年初,陵水质监部门要在对全县主要产品的质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1个我县重点整治区域和产品并制订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2、负责对新村镇、黎安镇、英州镇海干产品生产加工
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质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