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口计生委、成都市综治办、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政府流管办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人口发〔2010〕100号)
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局、综治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流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综治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试点、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力争到2012年,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基本形成适应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保障体系、信息互通共享体系、城乡一体政策法规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管理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导小组,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人口计生、公安、财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的政策衔接,在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要求的同时,积极促进其他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将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置入外来人口入户成都的积分管理办法,实现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