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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1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为重点,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有关法律政策宣传等服务,健全交易规则,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2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各类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形成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推进规模经营,提高优质专用小麦生产规模效益。对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产扶持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3加快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高的优质专用小麦专业生产合作社。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提升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试点,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着力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经营。

  1加大对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省每年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投资,重点支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升级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要对加工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对符合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条件的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加快完善专用小麦中介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各类小麦生产、流通、加工中介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成立市级小麦协会和县(市)级种植者协会,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小麦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小麦病虫防治和生产全过程农机作业等专业化服务,提高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模式,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公司、农户利益互补,带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以省、市、县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研院所建立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展示基地,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普及率。推进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科技成果转化快捷通道,破解“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难题,提高农业科技入户率和到位率。围绕优势产区发展,建立区域型农技推广服务站,不断提高农技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落实“阳光工程”农业科技培训计划,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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