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与市县共享收入: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以及属于省级固定收入部分),企业所得税(不含属于中央固定收入及省级固定收入部分),个人所得税(含利息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具体分享比例如下表:
省级与市县共享收入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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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项目
| 中央分享
| 省级分享
| 市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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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含属于中央固定收入和省级固定收入部分),个人所得税(含利息所得税)
| 60%
|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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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以及属于省级固定收入部分),土地增值税
| /
| 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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