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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长:张霁(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庞革新(市财政局局长)

  王冀(海口地税局局长)

  成员:吴关诗(海口地税局副局长)

  罗章旭(海口地税局副局长)

  陈力(海口财政局副局长)

  吴大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作东(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泰波(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二)成立实施小组

  实施小组由海口地税局,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住建局和规划局各职能处室组成。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口地税局,主要职责是提出具体评税操作方案,应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负责具体实施等工作。

  组长:吴关诗(海口地税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日尧(海口地税局农税局局长)

  黄健(海口地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黄淡标(市财政局国库处处长)

  陈太井(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符健(市国土资源局市场处处长)

  戴开权(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成员:许国新(海口地税局农税局副局长)

  张军政(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

  符阿川(海口地税局征管处)

  高云弘(海口地税局龙华分局)

  黄敦焰(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

  陈有昌(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

  刘小平(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

  林海(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

  曾文丽(海口财政局国库处)

  张红梅(市规划局)

  吴艳(市国土资源局市场处)

  柒满益(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房地产评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税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评税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房地产评税的标准、评税的时点要一致,评税的结果要客观公正。

  (三)务实原则。试点工作要始终立足海口市实际,既注重科学系统又注重严谨规范;既体现海口特色又注重广泛的实用性;既能满足房地产税改革要求,又能满足当前加强房地产税征管工作的需要。

  四、具体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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