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消防宣传。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拓新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大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2010年起,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在互联网上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行政许可项目以及行政处罚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为群众学习消防知识、咨询消防业务提供服务,实行网上投诉举报,网上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估体系,鼓励引导职业素养高、技术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依法开展服务项目。要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引导公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对农村村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投保予以重点扶持。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存储、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要积极投保火灾责任保险。2010年内,推动建立火灾损失统计中介机构。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示范带动阶段(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采取蹲点帮扶、定点指导等方式,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打造本地“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春城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
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方案和措施,全面推广实施“春城防火墙”工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注意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的帮扶,推动“春城防火墙”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