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


  三、及时抓好2011年幼儿教师补充工作

  2011年,全省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办幼儿园169所,加之现有幼儿教师自然减员,幼儿教师需求量大。据测算,2011年幼儿(学前)教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缺口较大。各地要把做好2011年幼儿教师的补充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抓紧制定2011年幼儿教师补充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确保新办幼儿园和现有幼儿园师资需求。

  1.关于公开招聘工作。2011年全省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实施。各市、县(区)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人发明电〔2010〕13号),在核定编制内,认真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规范公开招聘程序,完善招聘笔试、面试和考核办法,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幼儿园任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各地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结束后,请各设区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将所辖县(市、区)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后,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今年,我省公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被教育部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程序,不断提高公开招聘考试科学性,保证新增教师质量。2011年全省公办中小学(不含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拟定于2011年5月举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关于转岗培训工作。各市、县(区)要根据本地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编制核定情况和2011年幼教师资需求,确定一批小学富余学科人员转岗从事幼教工作。转岗教师要选拔适合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员担任。各地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转岗人员先进行幼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证书后方可上岗,同时要把参加转岗培训作为转岗人员职称评聘的依据,确保转岗教师的质量。省教育厅目前正在制定有关转岗培训工作方案。各地转岗培训工作可委托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等10所具有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组织实施。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所辖县(市、区)2011年拟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