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为:通过努力,到2012年底,基本构建宁波特色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制度框架,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15年,我市残疾人的“两个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残疾人的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得到切实提高,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内容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1.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康复、基本医疗、托(安)养、住房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加大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政策。
2.探索建立更高水平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各地要在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落实残疾人社保补贴政策,并逐步扩大政策覆盖人群。要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上的积极作用。要探索建立残疾津贴制度。要拓展残疾人保障的范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残疾人专项保险。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救助范围,优先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按照“优先纳入、优先落实”的要求,建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长效救助机制,真正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的目标。
(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为骨干、政府适当扶持、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的服务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