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带班,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
要严格实行“两节、两会”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同时,要提前对各施工企业进行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除建立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坑开挖、浇注混凝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节假日;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本地建筑工程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建筑工地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在建项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防火能力,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执行,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健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人员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各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加强定期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今年以来我省气候变化情况较大,极端异常天气明显增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并要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加强值班值守,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冷空气来临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实施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