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统筹委市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10〕9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委、市统筹委、市金融办关于《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
(市农委 市统筹委 市金融办)
为进一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运用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推进农村土地资源转变为现代农业发展资本,为加快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重点
(一)引导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和抵押登记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并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四)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先行试点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底)。在青白江区、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先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具体流程和运作机制。4个试点区(市)县政府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3月起)。在全面总结4个试点区(市)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具体流程和运作机制,逐步在全市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四、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