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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4.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冬季防火宣传。各地要以宣传“防火墙”工程工作为契机,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特点,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设置布告牌、上门宣传、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掀起冬季防火消防宣传热潮,广泛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宣传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重点要对“三合一”场所、养老院和中小学、幼儿园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力求做到消防宣传全员覆盖,不留盲区。大型活动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应当设置消防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使从业人员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和火场逃生知识,提高单位“四个能力”水平,营造冬季防火的浓厚氛围。

  5.全力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队和各专职、义务消防队伍要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要开展实兵、实装、实地、实战演练,强化快速控火和抢救人员的能力,提高灭火指挥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对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要根据需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力量调度,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特别是加强夜间灭火救援出动力量,确保第一时间调集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及时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齐队伍人员,切实提升处置火灾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稳定发展大局,是保障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冬季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抓紧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牢牢掌握火灾防控主动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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