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消防站抽查的内容:对照该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抢险救援器材、个人及特种防护器材、灭火器材明细表,实地抽查其所配置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配备标准,是否与当地所提供的资料相一致。其中个人及特种防护器材只抽查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消防员呼救器、灭火防护服、轻型安全绳、消防防化服、固定式或移动式空气呼吸器充气站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和配件等6类装备,灭火器材抽查机动消防泵(含浮艇泵)、移动式消防炮、三节拉梯、水带等4类装备,抢险救援器材抽查液压破拆工具三件套(剪切器、扩张器、液压机动泵)。辖区无消防站的,此项不检。
二、检查考评方法
(一)构筑“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检查考评的方法
采取自查验收、检查考评的方式。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管委会按照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先组织对下级政府和办事机构及社会单位、社区、农村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11月24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管委会将自查验收情况书面报告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传真:2025056)。11月24日至11月26日市政府组织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7个检查考评工作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管委会进行全面检查考评。
1.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考评,采取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和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
2.对社会单位的检查考评,除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外,还要实地到单位进行核查。每个县、区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家(其中宾馆饭店类2家、商场市场类2家、公共娱乐场所类2家、学校幼儿园类2家);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2家。具体抽查比例根据所检查县、区情况随机确定。
3.对农村社区的检查考评,根据所检查县、区情况分别随机抽查1个乡镇政府、1个街道办事处、1个村庄和1个社区。
4.对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的检查考评,实地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执法岗位技能竞赛和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2个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辖区派出所数量不足2个的,只抽查1个。
(二)贯彻落实南宁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情况检查考评的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政府工作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及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区抽查1个普通消防站(具体考核验收内容及方法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