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检查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检查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南宁市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0〕8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南府办〔2009〕292号),为检查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和贯彻落实南宁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情况,市政府定于11月24日至26日对各地构筑“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和贯彻落实南宁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考评内容
(一)构筑“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检查考评的内容
对照《南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南府办〔2010〕85号)要求和签订的《2010年至2012年南宁市消防工作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责任书》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考评2010年度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部署情况、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落实情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项基础”工作情况和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工作情况。
(二)贯彻落实南宁市2009年至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情况检查考评的内容
1.县(区)抽查的内容: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防职责落实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一五”消防规划以及重点镇消防规划制定情况;2009-2010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消防工作督察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