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
| 市知识产权局
| 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农委、
市公安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海关、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1、积极查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各市(县)、区分别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不少于50家,以生产过程中专利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企业自查和集中巡查;
2、严厉打击专利欺诈行动,重点打击冒充政府部门、合法组织,以专利评奖、专利转让等手段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主动加强与海关执法部门的配合协调,从严从快处理涉外专利案件;
4、广泛开展“正版正货”承诺示范商场、示范街区等活动,提高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自律能力;
5、充分发挥“12330”维权援助电话服务保障作用,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加强企业专利权被侵权、被假冒信息的收集、调查和服务;
6、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国内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提高会展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加强宣传,营造声势,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专利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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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 无锡工商局
| 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无锡质监局、无锡海关、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1、开展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集中行动,重点地区包括印刷企业比较集中的锡山区鹅湖镇、江阴市月城镇,整治的重点市场包括塘南招商城、华东商贸城等;
2、结合2010年江苏省著名商标再认定结果,开展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集中行动,尤其是“甘露青鱼”、“江阴河豚”、“宜兴百合”等原产地证明商标专用权;
3、开展查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商品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集中行动,规范定牌加工过程中的商标使用行为,依法维护国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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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版权专项行动
| 市文广新局
| 市公安局、
无锡工商局、市城管局、
无锡海关、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交通运输局、无锡火车站等
| 1、加强市场监管,对出版物批发和零售场所、电脑软件市场等重点场所反复清查,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及盗版出版物的经营单位;
2、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打击非法及盗版出版物的网络传播;
3、加强对运输、流通渠道的监管,严格核查出版物发货、承运手续,对有不良记录的发货人和承运企业予以重点监控;
4、加强对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的监管,严肃查处承接非法及盗版出版物印制业务的企业;
5、对制售非法及盗版出版物涉嫌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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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软件著作权专项行动
| 市信电局
| 无锡工商局、市公安局等
| 1、编印《推荐软件名录》,举办2期正版软件应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正版软件的宣传。
2、鼓励企业开展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对企业开展著作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培训和辅导。
3、对企业在产品著作权登记、产品检测和认定实行免费咨询,同时,对通过国家认定的产品给予奖励;
4、开展督查检查,对软件企业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杜绝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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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 无锡海关
| 无锡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1、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守法自律意识及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争端能力;
2、主动走访权利人,特别是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个性化执法服务,引导权利人借助海关执法力量保护自身权益;
3、协助无锡地区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同时对一些资信良好的无锡市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提供必要帮助;
4、及时受理权利人保护申请,全天候接受咨询,为无锡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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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 市商务局
| 市知识产权局、无锡工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海关等
| 1、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增强企业对美国337调查及其他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视程度,鼓励并协助涉嫌侵权企业积极应诉;
2、推动企业到国外申请商标与专利,积极向上争取,为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3、加大对企业参加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培训和监督力度;
4、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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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
| 无锡质监局
| 市公安局、
无锡工商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1、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产品所有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查处以下行为:一是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行为。二是伪造或冒用他人质量标志违法行为。三是侵犯在我国获得保护的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五是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六是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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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无锡工商局、市卫生局等
| 1、创新稽查执法手段,加大药品市场巡查力度,以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为主要手段,重视开展联合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
2、增强抽验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效率性,针对经常被侵犯知识产权的一些药品,加大抽样力度和抽样频次,同时大力提高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实现从传统打假向技术打假转型;
3、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4、加强涉药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药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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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
| 市农委
| 无锡工商局、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等
| 1、突出抓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
2、突出抓好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市场监管,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3、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制定农资质量检测计划,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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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工业制造环节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
| 无锡质监局
| 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
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1、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制造环节自查自纠行动,防止各类侵权行为,全市经信条线、各工业园区(集中区)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建立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在企业供应链管理中防止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2、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光盘、挂图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举措、典型案例、重要成果,提高工业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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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专项行动
| 市公安局
| 其他各部门
| 1、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合作,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侵权案件;
2、对侵犯、假冒知识产权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适度提前介入知识产权重点典型案件处理过程;
4、依法严惩阻挠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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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 市法院
| 其他各部门
| 1、实施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形成民事、刑事、行政司法保护的合力;
2、重视运用财产刑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罪能力;
3、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强制执行;
4、对于判决结案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积极敦促当事人履行生效判决;
5、采取重点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案例通报制度以及庭审直击等方式,以案说法,加大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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