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31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无锡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37号)精神,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在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我市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侵权违法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