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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洛林·派芬奇等8位国(境)外友好人士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洛林·派芬奇等8位国(境)外友好人士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南府发〔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洛林·派芬奇、李晓明、赵曾学韫、郭栋强、庞奈、陈明谦、王东圭、戴国光共8位国(境)外友好人士“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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