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认证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的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有效防治动植物疫情疫病。到2015年,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工信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城乡建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安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八、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建材检测监管,确保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完善创优工程配套政策,全力推进精品工程。竣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每年新创自治区优质工程占全市当年新建项目总数的5-8%以上(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监局、工商局)。
九、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服务质量,使服务业尽快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兴市富民的重要渠道和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物流业要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诚信经商的良好形象。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教育培训机构要规范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行为。医疗卫生部门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就医和医疗保健需求。到2015年,现代物流、旅游、商贸、金融、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人社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