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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0]3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持下,我市粮油生产已连续数年获得较好收成,粮油库存比较充裕,粮油供需总量实现了基本平衡,粮油市场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保障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0号)精神,切实做好粮油购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减缓通胀预期压力,顺利实现今年宏观调控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场购销工作。目前粮油消费已进入旺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把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指导当地粮食企业积极采购粮油,组织生产、加工,扩大购销量,为市场提供充足的货源,保证当地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满足市民需要。
  二、做好农民余粮的收购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商业(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和组织各类有资质的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重庆粮食集团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争取多掌握粮源,满足市场供应需要;粮食收购企业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转变服务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农民交售粮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对各类有资质的粮食经营企业要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工作,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粮食经营企业入市收购,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加强产销衔接。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当地粮油生产及消费情况,主动与产区粮食主管部门及粮食企业搞好产销衔接,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粮油购销关系。要继续按照国家的要求,组织市内有资质的粮食经营企业到东北地区(含内蒙古自治区)采购玉米,中央财政将对采购2010年新产玉米给予每吨35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同时,要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到东北地区采购粳稻(粳米),以满足市场供应需要。
  四、切实维护市场供应。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粮食企业的重要职责。全市各地要努力做好粮油调运和调配,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重点关注大中专学生、低收入困难群众、厂矿企业和库区移民的粮油供应情况,特别是做好困难群众的粮油供应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中。
  五、做好应急保供准备。各区县(自治县)商业(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粮油应急动用方案,满足应急工作需要。要按照各地《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准备充足的粮油应急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有存储成品粮油任务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全市应急成品大米、食用油的储备量,确保随时投放市场,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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