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关于做好2010年种植绿叶菜资金补贴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452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民种植绿叶菜的积极性,保障市场平稳供应,现对2010年市郊种植绿叶菜的生产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常年种植绿叶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和金额
常年种植绿叶菜每亩市级财政现金补贴20元。全市补贴种植绿叶菜面积10.35万亩,补贴资金共207万元。补贴面积按照各区县和光明食品(集团)上报绿叶菜种植面积为准(详见附表)。各区县农委要协调区县财政部门做好本次种植绿叶菜补贴资金配套工作,区县和光明食品(集团)补贴资金配套比例不得少于1:1。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农委和光明食品(集团)要严格做好本次种植绿叶菜一次性补贴的发放工作,逐级对种植绿叶菜面积、补贴金额和补贴对象等内容做好张榜公示。本次补贴应纳入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公示范围。
2、各区县农委和光明食品(集团)要加强种植绿叶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并督促乡镇逐级做好台帐,保证补贴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应通过“一折通”等形式发放,确保在年底前发放完毕。不允许出现以发放农资等形式替代现金发放。
3、各区县农委和光明食品(集团)要组织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的检查。同时要深入发放农户,加强资金抽查,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12月14日
2010年种植绿叶菜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
| 绿叶菜面积
| 补贴资金
|
合计
| 10.35
| 207.0
|
闵行区
| 0.60
| 12.0
|
嘉定区
| 0.92
| 18.4
|
宝山区
| 0.32
| 6.4
|
浦东新区
| 2.12
| 42.4
|
奉贤区
| 1.20
| 24.0
|
松江区
| 1.10
| 22.0
|
金山区
| 1.17
| 23.4
|
青浦区
| 1.62
| 32.4
|
崇明县
| 1.17
| 23.4
|
光明食品(集团)
| 0.1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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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绿叶菜品种是指青菜、鸡毛菜、蕹菜、杭白菜、米苋、生菜、油麦菜等7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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