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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上海市杨浦区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函》(国科函政〔2010〕9号)精神,现就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是上海落实国家战略,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是发挥科教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老工业城区转型,带动上海东北部地区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海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全国;有利于上海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服务功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坚持“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以城区结构系统调整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金融创新为保障,以建设宜居城区为支撑,加快实现城区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建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要集聚全市力量,充分发挥杨浦的基础和优势,着力将杨浦打造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与新兴产业引领区、创新创业集聚地与服务经济先行区、高端人才汇聚地与高教改革试验区、先进文化弘扬地与品质生活示范区。

  二、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 “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资源的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建设各类创新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溢出和技术溢出,发挥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在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从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在杨浦集聚发展,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内人才流动。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股权激励的试点,允许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他激励方式。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对国有企业在科技投入与创新方面的考核。通过科技部、上海市政府部市会商机制,力争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将高校、科研院所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纳入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杨浦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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