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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购物之都的意见

  2.科学布局商品市场。以建设“西南大市场”为目标,坚持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多元发展。在市场体系上,重点建设中国西部进出口商品集散地、东部商品西进集散地、生产资料集散地、特色工业品集散地,中国西部农贸城、工贸城、汽贸城、家居装饰城、纺织服装城等商贸城,培育一批1000亿元级、100亿元级的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商品交易城和综合批发市场。在市场布局上,加大现有市场资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将主城内环以内的批发市场向外环周边转移;加强新建市场的宏观调控,与产业园区、物流基地、交通枢纽相结合,实现人畅其行,货畅其流。在市场功能上,强化资源集聚和辐射,使重庆加快成为长江上游地区各类商品资源的交易中心、价格发现中心、结算中心、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通过2-3年努力,基本实现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全覆盖。
  3.加强商业网点建设。坚持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改造提升与新建打造相结合,专业特色街与综合特色街相结合,突出特色,强化旅游、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服务功能,集中打造一批地方特色浓郁、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业特色街(城)。合理配置社区商业设施和业态业种,结合旧城改造,推进旧城区社区商业建设,优化布局,调整业态,提档升级。完善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高起点建设社区商业中心。支持品牌企业进社区发展,培育示范企业、商业示范社区、社区示范超市和社区示范经营网点。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体系建设及其网点管理,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电子支付网络,促进农村商贸网点“一网多用”。
  (二)加强主体培育与业态优化。
  1.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实现有效扩张,做大做强。扶持重庆商社集团等我市100强商贸企业,引进国内外大型品牌商贸企业集团,形成一批经营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完善中小商贸企业信贷支持、技术引进、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改善中小商贸企业经营环境,引导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加快发展。
  2.引导培育消费主体。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引导信贷、租赁等新型消费方式,推进网上购物等新型购物方式,逐步降低银行刷卡费率,推行电子支付、电子结算和交割方式,提高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挖掘培育本地消费主体。加强城市形象宣传与营销,发展城际旅游,发展都市旅游购物,大力吸引外来消费。
  3.加强品牌引进与培育。改善经营环境,注重都市形态打造,增强城市吸引力。建设高品质商务楼宇、国际品牌村、名品名店一条街等高端商务商贸设施,实施高层次服务配套,完善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引进激励政策,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发展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顶级品牌专卖店、精品店、品牌专柜,汇聚国内外一线品牌。加强创意设计、品牌包装、营销策划和宣传推介,培育壮大本土自主品牌,发展地方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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