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锡政发〔2010〕18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市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对于发展合作经济、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0〕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社有资产监管运行体系、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和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经营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全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全市供销合作社面临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在产业转型、城乡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转型等各方面需要以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重要作用。产业转型,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社有资产出资人的功能,做强做大社有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城乡转型,要求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村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开展综合服务等方面建立现代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转型,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政府转型,要求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作用。
(三)加快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加快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制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开放办社原则,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从以产权制度和理顺劳动关系为核心内容的社有企业改革转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做强做大社有企业之路,从“一买一卖”的传统“供销”模式转向开放办社、全方位多元化“合作”发展格局,从传统的“供销合作社”转向融入地区发展大局,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特色作用,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供销合作事业”,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城乡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促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省“四种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的行业领军,为我市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建设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