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清浦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淮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的通知》(淮政办发〔2010〕131号)精神,经各地申报,市农委、财政局等部门组织考察考评,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淮安市清浦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2个农业园区(名单附后)为淮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予公布。
希望通过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园区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充分发挥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功能,提高建设水平,引领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为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淮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