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淮安市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完善小城镇配套功能,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现就开展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小城镇建设,特别是重点镇、中心城市周边的卫星镇建设明显加快,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开展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有利于加快重点镇、卫星镇的建设,加快特色城市化和城乡统筹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中心商贸区等功能区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现代化;有利于加快小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的承载能力;有利于逐步改变小城镇分散自建状态,形成小城镇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精心设计、专业施工的建设模式,推进小城镇精致建设;有利于开展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改善小城镇生态宜居环境;有利于挖掘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存,创新景观绿化方式,提升小城镇建设档次和品位。
  二、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的目标
  市财政连续3年安排2500万元/年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引导,全面推进小城镇科学有序精致建设,提升小城镇档次和水平,选择基础较好的8-10个小城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其建设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小城市。
  三、小城镇建设示范引导的方式及要求
  (一)项目引导方式
  1.技术引导。为了引导小城镇科学建设、精致建设,对于小城镇的工业园区、中心商贸区、重要公共建筑、园林景观提升等项目,奖补规划设计费、施工监理费。
  2.建设引导。为了推进特色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景观提升奖补20%左右的建设费用。
  3.模式引导。为了引导小城镇综合开发,对于成片开发项目,奖补规划设计费、施工监理费和20%左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