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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淮安市职工科技创新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二)合力共同推进。各级工会、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协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进职工科技创新。科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研究出台鼓励职工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工会搞好职工科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并将职工科技成果纳入省、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对市级竞赛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淮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技术等级。各级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为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为职工申请专利创造条件,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尊重保护职工的知识产权。各级科协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表彰奖励职工科技创新先进典型。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视支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深化主题,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不断扩大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覆盖面,最大程度把广大职工组织吸引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
  (三)强化考核督查。市总工会要根据全市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目标,按照职工人数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竞赛活动实行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要引导、鼓励企业支持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职工,以企业为主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中取得的成果,以企业为主进行表彰奖励,对职工的重大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用职工的姓名命名;对创新成果显著、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按程序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并作为评模评先的重要条件。
  从2010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淮安市职工“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佳合理化建议”和“首席员工评选”活动,表彰职工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对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的第一发明人,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积极探索职工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与经济效益分配相结合的激励方式,进一步调动职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方面的创建,加大对职工科技创新的宣传力度,在市主流媒体上开辟“职工科技创新”专栏,集中宣传职工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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