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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农田综合抗灾减灾能力、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为载体,结合各自实际,努力探索新机制、新办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府决定:授予淇县和淇滨区“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区”称号,并“以奖代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各5万元;授予浚县新镇镇和王庄镇、淇县北阳镇、淇滨区上峪乡、山城区石林镇、鹤山区鹤壁集镇“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乡镇”称号,并“以奖代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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