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漏征漏管比较普遍、定额总体水平普遍偏低的问题,税务机关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源泉控管,抓好户籍管理。税务机关每半年都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户籍清理活动,减少漏征漏管户。二是加强个体定额核定管理,保证定期定额的公平、公正。逐步统一、提高全市各行业的定额标准,增加收入,减少税款流失。三是委托街道、社区做好零散税收代征工作。零散税收包括个人从事住宅和其它建筑物装饰装修,个人开办的各类学习班、补习班,个人开办的医疗诊所等,具有点多、面广、隐蔽的特点。税务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街道、社区综合治税组织代征税款,降低税收成本,堵塞征管漏洞。
七、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和要求,认真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普查工作,做到地段查全,面积查实,建立税源清册,实现税收的长效管理。
税务机关要根据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及城区扩大的情况,与有关部门配合,提出调整我市土地地段等级及税收标准方案,实现公平税负、科学管理。
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各县区政府的综合治税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出租房产的户籍清理工作,逐街、逐户登记造册。为公平税负和便于征管,税务机关要根据地段等级确定单位面积税额标准,实现对房产税的核定征收,减少税款流失,增加收入。
八、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征税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各级政府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的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税收管理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良好服务氛围,达到优化投资环境的目的。
九、逐步制定征管办法,不断规范征管工作
市级地税机关要根据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征管办法。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加强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同级税务机关的监督考核。主要包括对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征管措施落实情况,政府安排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及时对监督考核的情况进行通报。市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各征收局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征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