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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我省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开展省级创意产业重点企业评定工作。根据企业资产规模、产值、利润、从业人员、品牌影响等指标,兼顾企业成长性、带动性等情况,每年组织评选十佳省级创意产业重点企业。对省级创意产业重点企业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及相关政策优惠,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加快创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经贸委、文化厅、科技厅、信息化局、广电局及各设区市配合)。

  (二)建立创意设计企业孵化基地。在福州、厦门软件园以及省内部分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若干“海西创意设计企业孵化基地”,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意设计水平较高,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意设计企业及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办公设计用地和全方位创业辅导,每年扶持十家创意设计企业,集中培养壮大一批高水平创意设计企业(省科技厅牵头,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配合)。

  (三)组织省级创意重点企业培训。不定期举办省级创意重点企业高级管理和营销人员培训班,邀请高校教授、有关专家学者讲授创意产业前沿知识、国内外创意经济发展动态、现代企业管理和营销技巧等课程;组织创意企业家开展研讨,共商推动企业发展之策(省教育厅牵头,经贸委、各设区市配合)。

  (四)建立省级创意重点企业帮扶制度。研究制定创意企业扶优扶强方案,建立部门、地市与省级创意重点企业结对帮扶制度。成立省市创意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组,深入重点创意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省级创意产业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意产业发展办公室反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会同相关的创意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协调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牵头,省文化厅、科技厅、信息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及各设区市配合)。

  四、谋划完善创意产业储备项目

  千方百计策划和生成一批创意产业储备项目,推动创意产业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尽快开工建设,每年省级、各设区市创意产业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均保持在100项左右,争取全省建立储备千项创意产业储备项目;不断滚动完善创意产业项目储备库,健全储备项目落地机制,争取每年储备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率达40%以上,每年有百项左右创意成果对接成功并落户我省。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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