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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大力宣传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厅关于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大力宣传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晋交函〔2010〕484号)


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大力宣传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晋政法字[2010]6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全省宣传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安排部署,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温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到构建“法治交通”的各项工作中,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知识竞赛、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标语、现场学习观摩、经验交流、组织书画摄影展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

  三、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开展依法行政学术理论研究和征文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撰写理论文章,至少组织一次研讨会或座谈会,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一次报告会、辅导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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