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秘〔2010〕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黄各有关单位: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纪办发〔2010〕8号)、《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政办〔2010〕6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0〕2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政办〔2010〕30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就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重要性认识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普遍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托门户网站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平台栏目设置基本上能够反映政府政务工作的全貌,栏目内容基本上能够满足广大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但离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方位和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重视不到位,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紧时松,没有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内部没有建立信息提供、收集、录入、审核、发布的规范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把关不严,依申请公开制度不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发布时效性不强,实际发布内容与栏目标题不相符,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有的栏目常年没有发布信息,信息发布操作员经常变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领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推进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益,是保障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基础,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必须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必须强化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必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准确发布,不断发展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