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申报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豫建城〔2010〕94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城乡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设立及评选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文件精神,2011年继续在全省开展“河南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创建申报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的申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建城〔2010〕120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执行。
“河南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的申报参照《河南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执行。具体条件和定量考核指标参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包括文字和音像资料,以纸质和光盘形式报送,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内容应重点反映申报城市和项目创建工作前后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做法、实施过程、获得的成效与经验、宣传推广情况、创新的内容、公众参与情况等。
1.“中国(河南)人居环境奖”申报材料
(1)中国(河南)人居环境奖申报表;
(2)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3)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文件和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
(4)基本指标体系表(对数据计算过程和数据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5)4个实践案例报告(需附电子版);
(6)音像资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政府相关文件等资料。有关媒体和出版物宣传报道等,需遥感的指标应附DWG电子格式遥感资料,分辨率不小于1米。
2.“中国(河南)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
(1)中国(河南)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表;
(2)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3)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和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