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废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废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财法〔2010〕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2002年-2006年期间原深圳市财政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深财监〔2006〕10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