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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情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病监测、调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报告的业务技术骨干、具体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顺利开展监测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区县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督导,组织专家到现场检查和督导监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三)加强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县卫生局要将重点职业病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常规性的业务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安排技术骨干,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内监测的重点职业病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提出对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建议等。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贾晓东,刘美霞
  联系电话:021-62758710-1526
  传真:021-62951860
  电子邮箱:mxliu@scdc.sh.cn
  市卫生局联系人:吴晓霞
  联系电话:021-22121606
  传真:021-22121611
  电子邮箱:wuxiaoxia@smhb.gov.cn

  附件1、上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点设立情况表
  附件2、调查表
  调查表1上海市汞、锰、苯及苯系物作业企业摸底调查
  调查表2劳动者健康基本情况表
  调查表3劳动者健康检查、诊疗情况表
  调查表4劳动者职业病报告表
  调查表5辖区职业病防治基本信息
  调查表6 上海市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调查表
  附件3:监测依据

  附件1
  上海市重点职业病监测点设立情况表

区县

监测企业数

苯及苯系物

宝山

11

10

2

崇明

9

5

4

奉贤

18

20

--

嘉定

9

20

3

金山

11

10

1

卢湾

1

1

 

闵行

21

10

1

浦东

39

40

--

普陀

7

5

--

青浦

24

20

1

松江

21

20

2

徐汇

5

--

1

杨浦

4

10

--

闸北

6

5

--

合计

186

176

15



  附件2调查表
  调查表1
  上海市汞、锰、苯及苯系物作业企业摸底调查

区县

社区

序号

企业名称

档案代码

规模

规模代码

行业

行业代码

经济类型

经济类型代码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工总数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

是否开展委托监测

是否开展健康监护

是否发生过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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