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闸北大华阳城花园小区“9.6”触电事故情况的通报
(沪安委办〔201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2010 年9月6日18时50分左右,位于闸北区阳城路283弄的大华阳城花园小区中心广场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一名10岁儿童死亡。俞正声书记、韩正市 长、艾宝俊副市长等市领导对此起事故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底查清事件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保证群众业余活动安全;制定规范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好相关工作,不能让类似事件再发生。事故发生后,闸北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要求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做好事故调 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经调查,大华集团上海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满足该小区业主夜间娱乐健身活动要求,于今年6月18日对该小区中心广场的2盏 草坪灯进行改造,并在草坪灯立杆上加装2盏高杆照明灯,以增加照明亮度。因其中1盏高杆照明灯灯座的相线端与灯座的金属外壳及高杆照明灯立杆导通,同时由 于草坪灯立杆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没有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通电时致使草坪灯金属立杆带电。
此前,在2007年5月19日,上海大学 弘基广场也曾因喷水池内水下景观灯漏电导致2人触电身亡事故。类似事故的相继发生,暴露出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及景观设施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电气安全性能 不合格,安装施工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时由于夏天和秋季天气潮热多雨加上日光暴晒,部分露天电气设备老化,电线、电缆等零部件容易漏电,一些漏电保护装 置失灵,特别容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施工规范
各 生产经营单位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200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2004)等规范要求。在新安装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长期未使用的设备或停用后再次使用、电机进行大修后或发生故障、移动用电设备在现场第一次 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使用前等情况时,必须进行绝缘电阻值检测,杜绝导电漏电,确保安全使用。要建立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系统知识教 育培训和动态管理,明确各级安全用电责任,确保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