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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0〕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各委员单位:

  临近年末,生产任务繁忙,世博后施工等作业频繁,加之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和十分紧迫的工作来抓,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执行。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季节性、阶段性特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重拳出击、铁腕治患,坚决采取更加严格措施,着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搞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一五”工作收好尾、“十二五”工作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分析和梳理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整治力度,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惨痛。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高层居民楼、地下空间、地铁站点等为检查重点,积极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严格动火作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把冬季防火及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社区科普等资源,广泛开展消防教育,注重防火灭火、火场逃生常识普及。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重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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