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申请表》及其电子文档和《年检承诺书》中的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应根据已申报备案的账户的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填写。如有差异,应在年检之前补办备案变更或审批变更手续。
(三)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基建报表和工会报表,2010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包括定期存单复印件)。
报送的银行对账单装订排序必须与《年检申请表》及其电子文档、《年检承诺书》的年检账户排序一致,并在对账单右上角标明在《年检申请表》上的账户序号,标注账户类别和用途。
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开户银行印鉴复印不清晰的,需补盖开户行印鉴章或在旁边填写清楚补盖申报单位财务章。《年检申请表》及其电子文档和《年检承诺书》中的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应与银行对账单的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一致。对不一致的,如果是因为银行机构撤并、升级等原因造成的,需报送备案变更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如果是因为开户行变更造成的,则需履行审批手续。
上述报送的年检资料必须按照以下排序装订:《年检申请表》、《年检承诺书》及相关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银行对账单。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为提高2010年度驻苏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成效,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各预算单位务必做好年检前的备案管理工作:
1、对已开设仍未备案的账户(包括备案管理类的账户,下同),应在报送年检资料之前将有关开立备案资料报送我办办理备案手续。
2、对2009年度年检结论中审核为合格的,但在2010年度已到期的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以及贷转存、保证金等账户,应在报送年检资料的同时一并报送有关撤销备案资料。
3、请各预算单位结合2010年度年检申报工作,认真清理已报备案的信息是否准确和规范。例如:对于开户职能部门,除个别单位外(如地震台),一般应为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办公室,而不应是单位全称;对于开户银行,除地区性银行外(如南京银行鸡鸣寺支行),排序应是行名、地区、分支机构(如中国建设银行南京中山北路分理处)。备案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职能部门、账户用途、账户类别、账户有效期等。请各预算单位将备案申请表与批复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备案资料准确。
(二)请各预算单位按照《办法》、《补充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清理本单位和本系统的银行账户,做好2010年度银行账户年检的前期准备和资料申报工作,系统性驻苏中央预算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布置、督导及预审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