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39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代市长 陈俊卿

2010年12月7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目录见附件)

  附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5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及文号

说明

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若干规定

1989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洪政发[1989]102号发布

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的通告

1996年1月13日市人民政府洪政发[1996]4号发布,根据1997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修正

已被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代替。

3

南昌市副食品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9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修正

已被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代替。

4

南昌市旅游管理若干规定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根据2003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二次修正

已被2009年7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旅游条例》代替。

5

南昌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2007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

已被2010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的《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代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