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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0〕479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278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使用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鸭埕尾附近1.3394公顷海域,填海用于建设年产5000吨海藻系列及水产品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宁德市岳海水产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中央经线120°)

拐点号

北  纬

东  经

1

26°34′22.978″

119°35′59.840″

2

26°34′23.772″

119°36′0.933″

3

26°34′24.115″

119°36′1.903″

4

26°34′23.985″

119°36′2.621″

5

26°34′23.371″

119°36′3.870″

6

26°34′23.275″

119°36′3.791″

7

26°34′23.070″

119°36′4.208″

8

26°34′19.738″

119°36′2.524″

9

26°34′20.442″

119°36′0.916″

10

26°34′16.925″

119°35′59.062″

11

26°34′16.887″

119°35′58.905″

12

26°34′19.092″

119°35′59.954″

13

26°34′19.808″

119°36′0.115″

14

26°34′20.162″

119°35′59.426″

15

26°34′20.776″

119°35′59.262″

16

26°34′21.622″

119°35′59.282″

17

26°34′22.204″

119°35′5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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