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


  联系单位:省直党工委、省机关效能办、纠风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李 强(副秘书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方志和行政学院、社科院、老龄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教科文处工作,以及政法处、计划基建体改处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文明办、新闻办、外宣办、网络办、讲师团、档案局、老干部局、教育工委、省委党校、党史研究室,各民主党派福建省委员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社科联、文联、计生协会、老体协、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史馆、红十字会、中华职教社、黄埔军校同学会、留学生同学会,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省属高等院校,以及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林依标(副秘书长):负责国土资源(测绘、地勘、煤田)、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含高速公路建设)、库区、房改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计划基建体改处工作,以及经济贸易处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建建工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黄新銮(副秘书长):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建设、财政、审计、税务、统计、数字福建、机械成套设备、经济动员、交通战备、铁路建设、经济信息和金融、证券、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财税金融处、计划基建体改处工作。

  联系单位: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民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等各类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产管理等),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王星云(副秘书长):负责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支前、人民防空、农业、林业、粮食、海洋与渔业、气象、地震、水利、防汛抗旱、农村抗灾救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对口省区帮扶、老区建设、供销、农业科研等方面业务,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对外协作日常事务。协助分管办公厅政法处、农业处工作,以及计划基建体改处、总值班室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610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海事法院,省武警边防总队、消防总队、交警总队、森林总队、警卫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国家林业局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储粮管理总公司福建分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