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4月17日以省人民政府第54号令发布,根据2004年7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91号令发布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
二、对9件省政府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作部分修改(以省人民政府第110号令公布施行),具体目录如下:
(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闽政〔1982〕14号)
(二)《
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闽政〔1989〕55号)
(三)《福建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政〔1991〕综119号)
(四)《
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1993年8月19日以省人民政府第7号令发布)
(五)《
福建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1995年5月8日以省人民政府第25号令发布)
(六)《
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5年8月21日以省人民政府第32号令发布)
(七)《
福建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1996年1月15日以省人民政府第33号令发布)
(八)《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1996年7月29日以省人民政府第40号令发布)
(九)《
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省人民政府第61号令发布)
三、对继续有效的75件省政府规章和属于规章性质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按不同情况,分为三种类型处理,具体目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