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信息系统读卡接口程序改造,支持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应用,其中包括新农合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一站式”接口的实施。
3.推行使用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并与设区市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对接,实现居民基础健康档案与医疗就诊信息的上传。
(四)人才培养
实施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2010~2012年进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80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1500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4000名。其中包括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层次成人医学学历教育1000名。
(五)根据卫生部《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标准化建设。
三、资金安排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为主筹集解决,省级给予适当补助。各地应按照区别对待,统筹协调的原则,做好地方建设资金的落实,由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落实,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确保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2011年省级共补助8132万元。
1.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省级补助4090万元。
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财政困难县和原中央苏区县中心卫生院每个补助30万元,其他县中心卫生院每个补助20万元,用于加强急诊科、普通外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省级补助4042万元。
业务用房建设83所,省级补助3000万元,按照建设性质给予分类补助,即对新建、改扩建及改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所平均120万元、90万元、10万元补助。设备配置补助经费1042万元。
3.村卫生所加强提升建设方案和资金筹集等事宜另文制定下发。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改造,省级补助4563万元。
(三)人才培养。2010~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4000万元用于全科医师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负总责,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好组织领导责任、协调管理责任、监督检查责任,逐个环节跟踪落实,确保建设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